近年來,環衛輕型貨車“大噸小標”、小微型載客汽車非法改裝、客貨混載等違法違規行為引發的道路交通事故多發,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造成重大損失,成為嚴重道路交通安全隱患。為貫徹落實《全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》和《道路運輸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》要求,切實加強車輛生產和登記管理,進一步提高輕型貨車、小微型載客汽車安全技術性能,工業和信息化部、公安部近日聯合發布了《關于進一步加強輕型貨車、小微型載客汽車生產和登記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簡稱《通知》),針對輕型貨車“大噸小標”和小微型載客汽車非法改裝、客貨混載等問題,從生產和登記環節協同發力,科學謀劃和推動道路交通安全車輛源頭治理,進一步提升客貨車質量安全水平。
《通知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,從嚴格輕型貨車和客車安全標準、加強車輛生產一致性監管、強化車輛登記檢驗管理等方面,進一步明確要求、強化監督、落實責任。一是提升重點車輛安全技術標準。嚴格輕型貨車發動機、貨廂、輪胎以及輕型客車內部空間、座椅、安全帶等要求,從產品源頭遏制違規生產、非法改裝等行為。二是加強車輛生產一致性監管。強化生產一致性監督檢查,健全部門聯合監管機制,嚴格違規生產追責,對發現“大噸小標”等違規產品,依法依規從嚴從重處理。三是嚴格車輛登記檢驗監管。嚴格車輛登記檢驗等要求,公安交管部門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和標準查驗車輛,對不符合國家標準或者《公告》的,一律不予辦理登記。對為“大噸小標”等違規車輛辦理登記檢驗的,依法依紀從嚴查處。
下一步,兩部門將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,壓實企業主體責任,堅決把好重點車輛準入關,加強事中事后監管,嚴格車輛生產和登記管理,全力做好《通知》相關內容的貫徹落實工作。同時,加快相關標準制修訂,提高安全技術要求,建立健全信息共享、協同配合、聯合執法的工作機制,形成工作合力,預防和遏制輕型貨車和輕型客車非法改裝行為,保障道路交通安全。
藍牌車輛上戶最新政策受影響的車型主要有:灑水車、垃圾車、掃路車、清障車、廂式貨車等車型,以前的藍牌公告全部廢除整改,等公告符合國家規定后方可辦理藍牌牌照。